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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第二次大会(第1页)

(告知信:由于昨天是9。18,本来我不想更新的,但是想到自己写的也是打日本鬼子的书,那么也算是牢记9。18,所有在夜里11点5o才上传更新,谢谢大家的支持,还有我知道,看我书的人都是恨小鬼子的,我爱你们呦。注:本告知书不占用章节字数。)

这件事情马上就被报告给了龙越,龙越打电话,终止了这次的商谈,而廖连兴则被龙越召到了元办公室。

龙越看到廖连兴脸色惨白,眼睛却还是红的,问道:“老廖,说说情况吧,无论什么事情,我都会为你做主。”

廖连兴其实是一个非常硬气的汉子,从他有记忆以来,他就哭过两次。第一次是父亲被抓去军营活活打死的那次,第二次是母亲接受不了残酷的事实,于半个月后追随父亲而去的那次。

而今天是他第三次哭泣。因为龙越的一句话,把他内心深处的委屈、悲伤、无助都统统的勾了出来。廖连兴在元办公室哭的像一个孩子,而元办公室楼里的工作人员并没有人觉得奇怪,大家还是各司其职。

廖连兴足足哭了五分钟,他哭的眼泪鼻涕糊了一脸,龙丽贴心的为他拿来了热毛巾和温开水。

廖连兴接过毛巾,擦了擦脸,又喝了口开水,不好意思的看了看龙丽道:“多谢丽秘书,我好多了。”

龙丽对着廖连兴微笑了一下,并没有说什么,不然会让廖连兴更加尴尬。她也没有继续在龙越办公室待着,收拾了一下就走了出去,还不忘带上了办公室的门。

廖连兴已经完全平复的心情,对龙越抱拳道:“元,这次的使团里有一个人就是我杀父仇人,他手上有很多条人命,他就是关启,原弯山县县令。”

龙越其实有些猜到廖连兴遇到了仇人,可是他没想到,廖连兴遇到的是杀父仇人。

俗话说,人这一辈子有两大仇必须要报。一是杀父之仇,二是夺妻之恨。杀父之仇绝对排在第一位。

龙越没有多少思考,他就做出了选择。这次依山郡的使团来是来商谈依山郡的地位问题,钱金想要和其他四郡一样,得到大越的庇护,加入大越的战队。

这对于龙越来说,绝对是一个兵不血刃的机会,只要自己同意依山郡的请求,那么依山郡的地盘也就是自己的了。

可是龙越却选择了扣押使团,他马上命令内卫去外交部扣押了使团的所有人,而且还把他们都单独关押了起来。

龙越又给钱金写了一封信,总结起来的内容就是说钱金用人不识,手下有罪大恶极之徒,而且还位居高职,大越对这样的事情零容忍,而且大越很难相信钱金的诚意,很难把百姓的命运交到钱金的手上。

龙越还说只要事关百姓就绝无小事,希望他要绝对重视起来,等他什么时候查清楚了自己的手下,再来和大越商谈其他的事情。

其实龙越这样的语气,很难让一个大权在握的大王做到忍气吞声,特别是差不多跪求龙越的时候,龙越还拿冷屁股贴他钱金的热脸。

不过龙越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的手下的人,对于那些如果要试试大越底线的人,他绝对不会吝啬的不给他点苦头吃吃。

龙越其实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在脑子里做了推演,他觉得如果钱金要开战的话,自己的人民军有绝对的把握在十天之内消灭钱金的军队,只是目前没有到这一步。

而龙越也不想要自己的大汉民族再一次由于内战死人,至少他不要让这样的事情生自己的手中。

龙越特被指示大越最高人民法院,快开庭审理一起跨行政体制的案件。

法院宣布在年前开庭,于腊月二十八开庭。原告是大越人民军6军集团军第四军第一师第一旅第二团团长廖连兴,被告是依山郡靠山王麾下刑部侍郎关启。

关启被控告的罪名有很多条,其中最严重的一条是草菅人命,而且死在他手上的有无数条人命,对于他所犯的罪责来说,最轻的一条是收受贿赂。

这次的陪审团也十分特殊,有大越的一些某些单位的公务人员,有民间德高望重的老者,有学院的法学系的教授,有依山使团的团长,也有人民法院的其他法官。

关启在被押上被告席的时候还是懵逼的,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大越的什么法律,也不懂大越的审判过程,更不认识原告席上那个穿着人民军军装的年轻人。

法官经过了一系列的程序后,开始问案审理。

主法官是龙贵,一个大越法律制定的参与者,龙家寨的老里正,大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龙贵示意执行法官罗列了被告的一系列罪状,然后还询问了些证人。这些证人正是以前关启管理的那个县的百姓,他们对关启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知根知底,一个个的义愤填膺,大有要手刃关启的意思。

慢慢的,关启明白了大越原来是要审判他以前当县令时候的罪状,现在的他反倒不怕了。他觉得自己是靠山王的手下,现在依山郡还没有和大越联合,那么自己就不可能在大越会被怎么样。

只要一被遣送回依山郡,那么凭他的人脉,绝对不会出什么大事,大不了就是散些家财买个平安无事。

他坦然的面对一切控告,甚至没有否认任何一条罪名,特别是看到观众席上来了使团的全部人员,而团长大人还坐在陪审团席位上,他更加的肆无忌惮。

法官念到一条罪名,就会说明与罪名相关的这条法律可以在法律书的第几章第几条里找到,而所有的陪审团成员面前都有一本厚厚的法律书供他们参考。

最后法院宣布,关启所有罪名都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且决定介于原告的特殊身份,由原告执行判决决议。

一直到这个时候,关启还没有感觉到死亡的威胁,他还在气定神闲的叫嚣道:“你们说的都对,可是我乃靠山王的麾下,你们有权对我审判吗?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这时使团的团长已经紧闭了双眼,他知道关启是完了,就算靠山王在现场也救不了他,因为依山郡的实力绝对不会允许和大越生冲突,更别说只是救一个小小的侍郎。

等到法警给关启带上脚镣手铐,关启这时才有点慌了,他不停的大叫着,叫使团的人救他,而且他要见靠山王,他要回依山郡,他还说这些都是莫须有的罪名,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原告。

徒劳,一切都是徒劳,他根本就不知道人民法院的威严,不知道大越法律的严肃性,只要最高人民法院宣判的人和事,基本也就是宣判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关启于当天下午,在法场被执行枪决,而执行人正是原告廖连兴。

廖连兴杀了关启后,又一次仰天长啸,他把以前隐藏起来的阴霾一次性的抒出来,完全没有保留,对于廖连兴来说,接下去的日子里,他的生命只属于元,只属于大越。

在大年三十的晚上,钱金派来的信使送信来到了大越,但是龙越没有理会他,龙越给的回复是让他于五日年后再来送信,说因为现在全大越人都要开开心心的过大年,其中包括他这个元。

信使非常的难受,回去不是,留在大越也不是。不过他最终决定留在大越等待,因为一来一回,他在年初五都赶不回来大越,大越在年初一是没有公交车的,他要回去必须要等到年初二,而且要在上午十点后才会有车。

这个年,这个信使应该是过的最难受的,他在大越得不到任何人的待见,他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街上所有的店铺都是关门过年的。他只能不停在到各户家门口讨点吃的,也幸亏大越人民生活过的好,有一家知道他的身份后就表示这几天他都可以来自己家里吃饭,只是不会留他住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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