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很多,可靠性也很强。
所以沈飞才会使用它,作为自己的主武器!
“是!”
“队长,你们注意安全。”
金路德和鸵鸟没有耽误时间,迅起身向着丛林深处跑去。
同时。
郁金香也架起了龙国产的高精狙步枪,寻找着机枪手的位置。
“终于可以反击了吗?”
老夫子表情变得狰狞,竟然直接从树后面站了出来,手持着冲锋枪,开始了杀戮般的扫射。
哒。。。哒哒。。。。
一连串的子弹,就跟不要钱似的,向着不远处的敌人飞奔而去。
这货是真的强,冲锋枪愣是用出了近防炮的效果。
而且在老夫子的眼里,不存在什么伤员或者是救援人员。
只要特么的穿着敌军的衣服,站在敌人的阵营,全都是可以消灭的有效目标。
管你是不是伤员,
管你是不是在救人。
去死就对了!
血腥爆棚,宛如个疯子似的。
“还真是个战争狂人。”
沈飞无奈的摇了摇头,瞄准一个目标后,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人亡。
十分的精准。
说起来,这还是沈飞第一次亲手杀人。
但是偏偏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反而觉得也就是那么回事。
砰!
郁金香也跟着开了一枪。
8。6x7o毫米的狙击子弹,带着毁天灭地的威能,直接穿透了两个敌军的胸膛。
明明是生存战,却愣是被杀戮小队给打成了歼灭战。
然而,就在他们越打越兴奋的时候,天空中忽然响起一阵螺旋桨轰鸣声。
沈飞抬头看去,只见黑漆漆的天空中,有三架直升机,正在急向他们飞了过来。
直升机越来越近,特点也越的清晰。
当看清全貌直升机全貌时,就连老夫子这个战争狂人,都不由的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