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名医平一指。
平一指原本住在开封,但并没有投靠满清,而是逃到了临安府。
至于,究竟在临安府哪里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他好像进了大内,成为了如今的太医院的院判。”
“还有谁?”
“天山三十六洞七十二岛,有一个护心岛,上面是春秋时期的医家传人,传承至今,医术高明。”
“太远了,最后一个是谁?”
“最后一个也不近!”
“你说!”
“南疆播州,金家!除此以外,我便不知道还有谁能够救她了。
另外,如果你想救她,最好趁早,现在的她气若游丝,随时都有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
邬宫撕下了烧鸡的大腿塞进了嘴里,脑海里却在不断的思索。
这三个地方,除了临安府以外,好像没有其他的选择。
徐从坐到了他的对面,面目踌躇,仿佛在犹豫要不要说接下来的话。
过了好一会才做出了某种决定一般:“我虽然不能救她,但是我有家传的宝药,足以吊住她的性命,让伱去临安府找平一指。
但这东西我不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得用你的一样东西来换。”
邬宫眼中精光一闪,:“我为什么要和你换?我不能抢吗?”
“你找不到的,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它在哪?”
邬宫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江湖上有传言,说你吞吃了万年太岁,变成了让人白骨生肉的肉身灵芝,吃你一口血肉可延年益寿,吃掉你的心脏则可以长生不老!”
“哈哈哈哈哈哈!”邬宫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捶胸顿足,声音洪亮,整个院子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鬼话你也相信?”
“给我一块你的血肉,我把家传的宝药给你!”
“你也想要长生不老?”
“谁不想?”
邬宫眼中全是浓郁的杀意。
他不用想都知道,这究竟是谁放出来的流言。
“好,但你最好别吃,有剧毒!”邬宫从腰间掏出了匕,递给了对面的老者:“自己来拿!”
徐从陡然一愣,犹豫了一下,转身拎过了药箱,接着坐到了邬宫的侧面。
他从药箱里拿出了更加专业的小刀,点燃了蜡烛,用烛火将小刀烧的滚烫,这才对准邬宫的胳膊上去就是一刀。
度极快,没眨眼的功夫就切下了一块血肉,大概有一根拇指大小。
但紧接着,他又拿着金疮药填补伤口,并用纱布包扎。
之后才小心翼翼的同样用纱布包起血肉放进了药箱。
“我去拿宝药,你坐这等一会!”
拎着药箱,徐从转身离开了房间。
邬宫疼的是满头大汗,腐烂之巨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的身体就和普通人无异。
因此刀剑自然能够伤害到他。
看着徐从匆忙离去的脚步。
邬宫也不怕他跑了,他全家老小都被绑住手脚,扔在不远处的屏风后。
除非,他想断子绝孙。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
他回到了房间,手上拿着一个紫褐色的匣子。
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像是刚刚才从水里打捞出来一样。
邬宫突然想到了,在刚进入这个院子时候看到的那一口深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