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招数?
沈阅带着女人去了医院,好友孟回值班,看他抱个女人来找他,推着鼻梁上的眼镜,又看了眼秦诗的手腕,也没敢耽误。
示意他把人放在看诊床上。
孟回拆掉秦诗手腕上的丝带,又看了眼沈阅,“什么时候惹的风流债?”
“偶遇。”
“看。”
沈阅顺着孟回眼神示意的地方看过去,脸色又沉了几分。
“看起来,是熟手。”孟回给秦诗处理着伤口,“要么是有病,要么是变态。你最好离她远点。”
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割腕呢?
沈阅看着女人精致的脸庞苍白,嘴唇也无色。看起来弱不禁风,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自杀。
处理好伤口之后,值班护士就来叫孟回去看个病人,孟回走后,原本闭着眼睛的女人醒了。
她微红的眼睛望着靠在办公桌角发怔的男人,男人在看到她睁眼的那一刻就变得犀利起来。
秦诗冲他笑了笑,撑起来坐在床上望着他,对她手上的伤毫不在意。
“你舍不得我。”
沈阅皱起了眉头,“你到底想怎么样?”
秦诗那张脸并不红润,可她现在的眉目和浅浅笑容却有几分娇媚。
她看他的眼神是放着光的,很热切,缱绻,情深。
沈阅头疼。
“做我男朋友吧。”秦诗说得无比真诚,“我会对你好的。”
沈阅的眉头越来越紧,他不是没被人追求过,但像她这么直接的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一见钟情?”
秦诗愣了一下,随即笑得真诚地点头,“嗯。”
沈阅冷笑一声,站好,整理了一下衣服,淡淡地睨着她,“不好意思,我对倒贴上来的没兴趣。”
说罢,走到门口,又停了下来,回头就见她笑容僵硬,眼睛里无光,又有些痴傻地望着他。
沈阅不是个容易心软的人,特别是对她这种主动送上门来的。
他后悔喝了那杯酒,要不然就不会有那短暂的意乱情迷,更不会发生现在的事。
嘴皮动了动,原本想要说的话已经忘了,想了想说了一句:“女人,别玩火。”
一见钟情,见色
沈阅走出医院,他回到车上,从车里拿出了烟,刚点了火,就看到袖子上有一块暗色的污渍。
那是血。
血已经干了,可依稀能闻到淡淡的血腥味。
沈阅皱眉,愈发烦躁,把烟和打火机往旁边一丢,启动车子踩下油门,急驰而去。
开到一半,孟回就打来了电话。
“喂,你人呢?”
“走了。”
“你走把风流债留下来干什么?”孟回头疼,看了眼坐在他检查床上的女人,焦麻了。
沈阅闻言,把车停到了路边,“她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