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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第1页)

陶晴好全程小心翼翼嘘寒问暖,晚饭时见了了不怎么动筷,还以为是蔡姨做的饭菜不合她胃口,了了一停筷,两个成年人也跟着停,汪香留说:“这人对妈挺好的,对你也挺好的。”

陶晴好正想问了了是不是不喜欢,客厅门被推开,一前一后走进来两个人,前面那个身高腿长肤白貌美,五官与黎成周有七八分相似,但更加年轻,看着也就二十出头,后头那个则不陌生,他一边叫着表哥表哥一边追在前面那人进门。

“舅舅舅妈晚上好——你,你怎么在这里?!”

面对了了陌生的目光,男生相当不满:“咱们好歹在一起当过一年同学,这才过去多久,你就把我给忘了?是我,我啊!”

陶晴好稀奇地在两人之间看来看去:“艺博,你跟囡囡是同学?”

“……囡囡?!”

方艺博实在难将这样可爱的昵称跟大魔王放在一起听,他正想说话呢,就看见他表哥已经抬腿上楼,忙不迭有去追:“表哥表哥!你等等我啊表哥,咱们有话好好说——”

黎成周皱眉:“黎深,你的礼貌呢?”

已经快走到二楼的黎深冷淡回头,“爸,陶阿姨,晚上好。”

方艺博揉了揉脸,目光在两边转来转去,大气不敢喘一下,黎深问候完,安静站在台阶上等待黎成周发话,黎成周的脸色渐渐冷了下来:“好些天不回家,一回家就跟人甩脸色,这个家里谁欠了你不成?”

陶晴好说:“好了好了,别说这些了,黎深跟艺博晚饭吃了吗?没吃正好坐下来吃点。”

方艺博机灵打圆场:“还是舅妈好,我都快饿死了,从今天中午到现在,我一粒米还没吃呢!表哥,你不是也没吃饭吗?走啊,一起吃点。”

说着他拉住黎深胳膊,死拉活拽,总算是将人拉了下来,两人去洗了手,到餐桌前刚坐下,黎成周脸色刚刚好转些许,了了站了起来。

别看他对儿子黎深很是严厉,对了了却是另一副态度:“囡囡怎么了,是不是今晚的菜不合你胃口?你喜欢吃什么跟蔡姨说,以后让蔡姨按照你的口味来做好不好?”

了了没有理他,上楼去了,陶晴好叫了她好几声她也没回应,于是陶晴好推开碗筷追上去,餐厅内就只剩下黎成周、黎深还有方艺博三个人。

方艺博夹在这对父子之间真是有苦难言,舅妈不在,谁要跟舅舅还有表哥一张桌子吃饭?他感觉自己已经完全不饿了,跟这俩人同桌而食,吃三顿就得胃溃疡。

他干笑两声,说:“舅舅,那个大——了了同学怎么会在你们家啊?舅妈还那么紧张她?”

黎成周对外甥很温和:“她是你陶阿姨的女儿。”

方艺博闻言,眼睛瞪得滴溜圆:“真的假的,她跟舅妈一点都不像!”

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压根找不到相似之处,这两人居然是母女?

“你又是怎么认识囡囡的?”

方艺博抖了抖鸡皮疙瘩,求饶道:“舅舅,求你别这样叫她成吗?她在我们这一届的外号是大魔王,你叫囡囡我听得浑身难受。”

黎成周:……

方艺博看了眼黎深,说:“舅啊,我知道你一直想跟舅妈再要个女儿,但大魔王她不适合,要我说,你最好少让舅妈跟她在一起,反正我是亲眼所见,在军校训练时,跟大魔王在一起的女生,一开始个个都温温柔柔含羞带怯的,稍微逗逗她们就一片脸红心跳,后来一个个把我们男生摁在地上揍,彪悍得要命!”

黎成周:“……这么厉害?”

“那可不。”说起了了的丰功伟绩,方艺博真是滔滔不绝,“你是不知道,她在军校名声大振,教官们都说她天生是当兵的料,我们这一届分到东图军校的有五六百人,其中男生占一多半,但你知道吗?直到军训结束,十几个班的班长全是女生,有些一开始不是的,后来也被竞争下去了。”

黎成周挑眉:“这说明女孩们有能力有手段,有什么不好?”

“当然不好了,你也知道,军校文化课大多靠背,我们男生就是不擅长文科啊!要是全理科,她们才不是对手呢!每次比试,不是比文化课就是比拳脚,一个个下手还贼狠,我身上的淤青上个月才好全乎!”

方艺博真是越说越伤心,越说越难过,从小到大,他才是出尽风头的那个,成绩名列前茅,家世长相一流,这样的他,想当然进入大学也是佼佼者,但一年,整整一年,他被一个女生压得喘不过气,好像有她在的地方,其它人都黯淡的失去了光芒。

这种女生一点都不招异性喜欢!

黎成周没想到了了居然这么厉害,他告诉方艺博:“她比你小,以后就是你的表妹了,你这当哥哥的,要多多照顾她,不要这么小家子气。”

方艺博差点一口凉气抽死过去,这时始终沉默不语的黎深放下筷子起身,黎成周皱眉:“不要做出如此没有家教的行为。”

黎深讽刺道:“很抱歉,毕竟我有妈生没妈养,不知道家教两个字怎么写。”

方艺博只觉四周温度将至冰点,他捏着筷子吃也不敢吃,恨不得钻进桌子底下隔绝这父子俩的针锋相对。

楼下父子剑拔弩张,气氛僵硬,楼上的母女俩虽然也称不上其乐融融,但总体更加温馨,彼此能说得上话。

陶晴好怕了了误会,就把自己跟黎成周的事仔细讲了一遍。

她回城后,因为流产后身体虚弱,在家足足病了两个月才下床,后来进入首都大学读书,由于成绩优异,毕业后留校返聘,期间经由陶家二老介绍,认识了黎成周,但陶晴好短时间内没想过再婚,她人虽然回来了,心里却还挂念着留在乡下农村的女儿。

汪家虽然说不至于打骂虐待女孩,但要说对女孩多好,也不见得,她想过回去看看,却又没有勇气。

“……妈妈真的怕了,囡囡,我下乡的时候才十几岁,什么都不懂,那时候觉得回城无望,因为你姥姥姥爷他们是知识分子,成分不好,我在农村过得也艰难,干再多的话都拿不到足够工分,村里还有些人……”

陶晴好别过脸,悄悄用手指擦去眼泪,“你爸那会儿跟我说,他不嫌弃我成分不好,愿意娶我,这样的话我至少不用再被人欺负了。我想了很久,答应跟他结婚,我那时就想……别那么累,别那么苦,别再被人用那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真以为我再也回不来了,我当时已经认命了。”

尤其是当她生下女儿后,对于新生命的喜悦,陶晴好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灰败尘埃落定的绝望,都有孩子了,她这辈子就注定了,她跑不了了,她就得家里地头来回转,永远留在汪家,当一名农村妇女。

并不是歧视农村,更不是嫌弃农村妇女,而是她不甘于那样的生活,她不喜欢下地,她讨厌插秧时卷起裤腿赤脚踩在泥水里,一脚一个坑的黏腻冰凉,她害怕贴在皮肤上吸血的蚂蟥——她喜欢钢琴,喜欢读书,想要与父母团聚。

她在乡下连个能说话的知心人都没有,没人理解她,没人愿意听她倾诉,汪老三对她的确很好,可那不是陶晴好想要的。

她按部就班认了命,像其余很多知青一样嫁人生子,但她始终有些不甘心,她不想一辈子困在乡下寸步难行!

“我不敢回去,我也不想回去,我要是回去了,你爸他肯定不让我走,还有你,我走的时候,你奶说,我要是敢走,就再也不是你妈——”

陶晴好说到这里,已是泣不成声,汪香留也不禁流下泪来,了了安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汪老太知道留不住这个心比天高的儿媳,她一直认为陶晴好不安分,迟早得跑,可她没想到,陶晴好不仅跑了,居然还把肚子里的孩子给打了!

那孩子都足月了,眼睛是眼睛嘴巴是嘴巴的,是个男娃啊!汪老太恨死陶晴好了,她敢走就别再回来!

而陶晴好在打掉第二个孩子时,只有短暂的犹豫与不舍,更多的,是如释重负的轻松。

她迫切想要逃离通头村,与那贫穷破旧,总是有着数不尽琐事的汪家,她没有办法为了女儿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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