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这件事上保持您的风度了,潘奕先生。我很直白的告诉您,那位女士是被二次抛尸在您的旅馆后门的,所以您明白了吗?抛尸者不一定是杀人犯,但很可能和您有矛盾。当然,对方也可能与您并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在其它方面有仇。”
第二具女尸已经形成了尸斑,她被现时是脸朝上平躺在地上的,她的尸斑却在面部、胸腹部,还有小腿与前脚掌上。所以她死后至少两个小时内,都是脸朝下的。再加上她腿部奇怪的尸斑分布,她的上半身和腿,很可能处于不同的高度。比如脸朝下倒在床上,双腿却跪在地上。
同时女尸的脚后跟也有擦伤,但伤口上没有血迹,并且没有任何愈合的迹象,那很可能是死后伤鱼尾区分局缺乏必要仪器的兼职法医能在短时间内现这一点,已经难能可贵了。
潘奕沉默了十几秒,抬手指向了隔壁的鸡毛掸子旅馆。
同行是冤家,更何况只有一米半距离,几乎等同于脸贴脸的同行。
“非常感谢您的指证,但有鉴于尸体是在您的店里被现的,我们还是要对您的旅馆进行搜查。”所以动静还是不能小的。
“警、警官先生……”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钱袋,从钱袋鼓鼓囊囊的情况看,反正是比刚才那个旅馆老板给的2艾柯多。
奥尔没出去重新下达命令,他看见两家旅馆并列在一起后,就已经吩咐警官们那么干了。现在那边应该已经分出人手去隔壁了。
奥尔当做没看见那个钱袋你在记者面前给我行贿?脑子怎么想的?如果我心胸狭窄可是会吓唬你的。
“尸体具体是在什么位置被现的?”
尸体这个词让潘奕小跳了一下,就像是他突然看见脚边出现了一只恶心的虫子,或者什么脏东西。
“具体位置……”
“你真的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潘奕先生?”
潘奕露出尴尬的笑容,他翘着手指指向一个方向,脸却又瞥向相反的方向,甚至喉咙抖动溢出了几声干呕:“应、应该是在那里。”
这是洁癖?那就没办法了。
奥尔退后一步:“这案子你应该比我更擅长。”
虽然尸体已经被搬走了两三个小时,并且这里的人流量密集,但伊维尔从刚才就给他打眼色,显然没有人证,他也能闻出尸体的气味。
“蒙代尔?”伊维尔一愣。
奥尔却很坚定:“你擅长,你负责。”
伊维尔顺着尸体的味道带着他找到第一案现场,再顺着尸体的味道找到转移尸体的人,幸运的话,还能找到抛尸者。
全过程有奥尔的事吗?他为什么还要负责,就为了通过口才把伊维尔的功劳鼓吹成自己的推理吗?不,谢谢,他是看起来有点婴儿肥的娃娃脸,而不是注水的大脸或结了老茧的厚脸皮。
罗森伯格眼睛瞪大,嘴巴微微张开,虽然前边的过程已经让他觉得这个血族很神奇了,可现在奥尔的行为还是惊到他了。
作为知情人,他是很了解血族和狼人间的关系的,狼人就是血族的附庸骑士。“骑士”这个词说起来很好听,充满英雄主义和浪漫色彩,但至少附庸骑士没那么美好。
他们可以理解为身强力壮的,从小接受杀戮训练的贵族打手。和农奴的不同,也只是他们从小被分配的职责不同,附庸骑士的待遇更好一点,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上升空间,比如娶了贵族的私生女之类的。
在这种情况下,狼人奋战的一切,当然都属于他们的主人。
“报导的时候,需要把这位警官的名字替换成您的吗?”罗森伯格甚至特意问了一句。
他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毫不犹豫而坚定的:“谁干的是谁的。”
伊维尔有短暂的茫然,甚至羞涩,他真的脸红了,大眼睛左右张望了几眼,看起来相当无措。然后他开始动了,直接走向了隔壁鸡毛掸子旅馆的后门。
“砰!”鸡毛掸子旅馆紧关着的后门突然打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站在那,惊恐的看着奥尔……身上的红色制服。
“汉森先生?”裁纸刀的老板潘奕恰到好处的出了一声惊呼。
这位汉森先生想朝另外一个方向跑,但毫无疑问的,他没能跑出两步,就被伊维尔拽住了:“鸡毛掸子的老板?”
如果是卖鸡毛掸子的也就算了,但是一个开旅馆的为什么要给自己的店起这种名字呢?奥尔差点笑出来,但忍住了。
“不,我……”
“是的,他是,他是沃特汉森,鸡毛掸子旅馆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