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院的冬瓜也长了不少,都已经有碗那么大了,有一些也还刚长出来,还能再吃好长一段时间。
陆远把冬瓜洗了后,把它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直接放在锅里煮,水煮开之后放些许盐进去,差不多就熟了。
夏天能吃上那么清爽的冬瓜很是解腻。
煮好了冬瓜后,陆远又继续煮了猪肉,之后再炒一盘豆角就可以。
之前长的那一次豆角已经吃的差不多,这一次又重新长了一些出来,正是可以用来炒的时候。
卧房里的林星,吸了吸鼻子,感觉到有什么香味就惊醒了过来。
这个香味应该是陆远在灶房炒猪肉的香味。
一闻到这个味道,林星的肚子就咕咕咕的响起来。
应该是睡得太久了,一起来差不多是已经可以吃晚饭的时间了,所以肚子才可以饿得咕咕叫。
林星找了衣服穿上,随便挽了一下头发就出了卧房。
一出卧房就听到灶房里陆远在炒菜的声音。
林星直接转身到灶房里面找陆远了,陆远刚炒好猪肉,正在把肉从锅里放到碗里去。
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现在陆远炒的菜已经跟林星炒得差不多。
“好香啊!”,林星吸了吸鼻子说道。
因为刚才太专注于炒菜,林星来了陆远都没发现,直到听到他的声音,才知道他已经醒了。
“星星醒了”,陆远笑了笑,对着林星说道。
“嗯嗯,都这么晚了怎么不叫醒我”,他一醒来就发现天色已经不早,有一些人家晚饭都已经吃上了,他还在床上躺着,要是让人知道了成何体统。
“多睡一会对身体好”,陆远把豆角放到锅里边炒边对着他说。
“可是都没有人像我这般,我怕我以后会变得越来越懒了”
在他从小到大所知道的情况,每个媳妇或者是夫郎都要好好伺候自已的夫君。
有阿公或者是有婆母的,都要好好孝敬他们。
而自已呢,也不用孝敬婆母,夫君还很宠他,很多事情都不用自已亲自去做,他怕以后自已会变得越来越懒,夫君会嫌弃他。
陆远笑了笑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家,在家里怎么舒服怎么来,也不用去在意那么多的规矩”
“在我看来,我是因为喜欢你,想宠你,所以才会把你娶回家的,并不是说我娶你回来了,你就要给我伺候这里伺候那里”
“而且你也不用担心自已变懒,就算是变懒了,不想做的事情让夫君来做就好了”
陆远认认真真的说完了很长一段话,古人都比较含蓄,陆远自已说完后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没什么,反正喜欢就要告诉夫郎的啊。
自已不说夫郎怎么知道,万一夫郎又胡思乱想,那就更不妥了。
“好,我知道了”,林星红着脸点了点头道。
夫君的话真是让人太害羞了,什么喜欢不喜欢的,这话也太露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