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好假,宋癝冬说要带林初夏去买东西。
“还要买什么?不是说好了下午和大嫂去买衣服吗?”
坐在自行车后面,林初夏偷摸搂了一把宋癝冬的腰。
这男人有个好腰,劲廋有力。
隔着棉衣抱感觉不出来,林初夏偷偷把手从棉衣下摆塞进去隔着绒衫虚虚揽着。既不冻手,也不容易被人现。
软软的小手,伸进衣服里的那一刻,宋癝冬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压也压不下去。
他的小媳妇,有点可爱还有点淘气啊!
宋癝冬心里高兴的很:“你下午和大嫂去是下午,现在先去给你买个手表。”
“买手表?”
林初夏将脸靠在宋癝冬的后背上,大声问道,“怎么想起来给我买手表?那么贵。”
林初夏再不懂行情,也模糊地知道现在人的消费水平。
就她那件呢大衣,嫂子李梅改的时候,邻居几个嫂子看见了都咂嘴,一件衣服一百多块,穿了能上天吗。
那时候,林初夏才知道,花一百多块钱买一件呢大衣贵了。
比如李梅身上的那条涤纶裤子才二十,李梅给宋志刚买了件秋衣和一双胶鞋也才二十八。
林初夏两百五买了几件衣服,那可真是败家的行为。
当然,宋癝冬有钱,贵还在其次,最要命的是林初夏把一件一百多的衣服给拆了,这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还说是样式不好看,才拆了改的。
一百多买的呢大衣还嫌弃样子不好看,这乡下嫁进城里的丫头也没想象中那么朴实。
当然,这些邻居还不知道,她不但买了大衣还买了毛衣裤子等,宋癝冬一共花了两百五。
要是知道她这个乡下买了几件衣服,现在宋癝冬又要给她买手表,怕是整个县城都要知道宋家娶了个败家媳妇。
宋志冬的媳妇刘红梅,知道自己大伯哥竟然带着乡下的大嫂买了一件一百多块的呢大衣,气得三天没让宋志冬沾她的身子。
刘红梅想不明白,同样是兄弟俩,怎么会差这么多呢?
宋癝冬用力地蹬着车子,一张嘴口中白雾腾腾:“贵啥,有用就不贵。”
提起手表这件事,宋癝冬就有些不得劲。
他给林初春的聘礼里,除了自行车、缝纫机,录音机,还有一个海鸥牌女士手表。
宋癝冬怎么也没想到,林初春带着钱和新衣服跑了就罢了,竟然还将他买的新手表也戴走了。
原本,宋癝冬根本没想到这件事。
还是昨天晚上,他才注意到了林初夏一直没戴手表,他特意观察了一下,现林初夏真的没手表,不然她有时候想知道时间就不会问他。
过聘礼的时候,手表可是宋癝冬亲自交给丈母娘王爱华的,王爱华给闺女置办了那么多东西,也不可能贪这一只手表。
想到自己买的手表被林初春戴着,而他媳妇竟然没手表,看时间还要问他。宋癝冬心里就有些不大高兴,这林初春的人品实在是不大好,也不知道小媳妇以前在家受了她多少欺负。
“怎么不说话?”林初夏挠了挠宋癝冬的小肚子。
也不知道这人怎么长得,浑身都结结实实的,就连小肚子都紧绷绷的一点都不绵软。
“别闹,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