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尔铭救史可法(桐城人述)
流寇侵犯安徽桐城及其周边地区时,时任安庐道的史可法率领军队前往抵御,当他们行至距离桐城三十多里的鹿耳城时,不幸被流寇重重包围,情势十分危急。史可法对其部下说:“事态紧急,我深知桐城县令杨尔铭年纪虽轻但很有才能,如果能得到他的支援,包围或许就能解除。谁敢冒险去送信求援?”随即有一名将领挺身而出,他突破包围,连夜赶至桐城,通过绳索缒进城内,将求救信交给杨尔铭,并警告说:“如果等到天亮,恐怕一切都晚了。”那时候形势紧迫,而史可法的兵力又十分有限,杨尔铭在短暂思考后,立刻召集当地的绅士们商量对策。商议完毕,杨尔铭立即脱下官服,换上战袍,带领全城的乡兵前去救援史可法。他并没有让士兵们携带长剑大戟,而是让他们每人手持两只火把,组成疏散而宽大的阵型,整齐有序地行进。当流寇远远看见火光映红了天际,误以为大军压境,便解除了对鹿耳城的包围,史可法因此得以脱险。
后来,当杨尔铭听说流寇又要侵犯桐城边界时,他亲自前往庐州,迎接黄得功的军队来守城,流寇只好在焚烧抢掠郊区后撤退。不久,杨尔铭因功升迁为兵宪,最终官至广东道御史。据记载,杨尔铭是四川叙州府筠连县人,他在崇祯甲戌年(公元1634年)考中进士,14岁时就开始担任桐城县令。他头上戴的大帽子后面用丝绢做了衬垫,座位也被特意垫高以便他能跷着脚坐着,当地的胥吏一开始觉得他年纪轻轻,就瞧不起他。有一次,年轻的杨尔铭帽子戴着过大以至于帽子偏斜,有个差役笑话他说“老爷您的纱帽歪了”,杨尔铭一听大怒,回应道:“你说我歪,那就从今天开始歪给你看!”说着把签筒中的竹签全都扔在地上,并命令鞭打那个笑话他的差役,从此以后,差役们都对他敬畏有加。
志异
正月时,孝陵附近生雷击树木引起火灾。二月,山西地区生严重饥荒,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唐王朱聿键奏报南阳地区连续饥荒,甚至有母亲烹煮自己女儿充饥的情况生。六月初三丙子日夜,一颗如同斗大的红色流星划过天空,光芒耀眼,长约十丈,从西南方向流向东方,声音如同雷鸣。在此之前记载了子女烤食父母的事情,现在则是母亲烹煮自己的女儿,真是人间道德沦丧至极。
孝子家爇火不燃
郭亮,湖北孝感人,家境贫穷。虽然不通诗书,却有着极其深厚的孝道。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他的母亲李氏生病,郭亮向上天祈求愿以自己代替母亲受苦,于是割下右臂的肉炖煮给母亲吃,母亲因此康复。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父亲郭维志又病重,他又割下左臂肉献给父亲,父亲的病情也随之好转。几年后,父母相继去世,郭亮独自承担起祭奠和安葬的责任,不给兄弟增添负担。有人因同情他的贫穷且孝顺而赠送财物,但他坚决不接受。他在父母墓旁搭建简易住所,用柳条编织篱笆,用土堆砌床榻,穿着粗麻布衣,枕着土块,守孝六年,期间从未更换衣服或剃修剪,每次祭祀都会痛哭不已,因此双眼视力逐渐衰退。有一次流寇路过他的临时住处,几次点火都无法燃烧,惊讶之下询问原因,得知这是孝子的居所,于是纷纷下马叩拜后离开。
法律规定,割下自己身上的肉的行为是被禁止的。然而从孝道的角度看,儿女的身体源于父母,爱护自己的身体本质上就是在爱护父母赋予的生命。古人曾强调,要做到真正的孝顺,就是要竭尽所能地去照顾父母,不伤害自己身体的人,实际上是不对他人造成伤害。但对于父母而言,如果这样做能救助父母,又何来伤害之说呢?
侍御李凤翔曾说过这样的话:我们也清楚割下自己的肉不是正常情感下的常规做法,但如果此举是为了救治亲人而造成的身体损伤,又怎么能说是虚假做作呢?威宁伯王越曾在舍身崖题字:“身体怎么能够轻易舍弃,除非是为了对君主和父母尽忠尽孝。”这两番言论都说明,割股尽孝的行为是可以用来评价一个人是否具有孝子品质的。
译者注:1。原文中的“李凤翔”,可能是曾任司礼秉笔太监的李凤翔,后来与闯军战斗中战死。
2。原文中的“王越”,初名王悦,字世昌,大名府浚县(今河南浚县)人,明朝中期官员,曾三次出塞,收取河套地区,因军功获封威宁伯,成为明代因军功封爵的三位文臣(另两位为王骥、王守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