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種恐懼只持續了一段時間,於戡就把她花的錢全都還給了她,徹底和她劃清了界限。她是過了些日子才知道於戡還她的錢是從哪兒來的。她三姨家是做女性內衣的,有天家族聚會,三姨對她說,她最近找了個電影學院導演系的學生給公司拍了好幾支內衣廣告,還附送了許多平面圖,加起來的勞務費比廣告公司一支廣告的報價都便宜,廣告公司就是坑冤大頭。譚幼瑾被迫得知這個物美價廉的學生叫於戡。
譚幼瑾盯著於戡說過的話,思考留下還是刪掉,如果留下,不是她的話就要註明出處。就算他們倆沒有誤會,於戡現在拍網大掙快錢去了,她引用他的話,未免太沒有說服力。
也是湊巧,於戡這時也想到了她。譚幼瑾收到一條簡訊:我現在住的地方有點兒擠,您介意我把目前用不到的東西在您的次臥嗎?
簡訊是於戡發來的,譚幼瑾很想拒絕。
但她的回覆卻是:次臥從來不在我的租住範圍,你想放什麼都可以。
房子沒賣給於戡的時候,次臥一直充當著前房東的儲藏室,房東一換,次臥就空了。房東想放東西,她自然也不能阻止。
譚幼瑾從冰箱裡取出清酒,給自己倒了一杯,她打量著自己住了多年的房子。雖然是租的,但她已經把這兒當成了自己的家,房東很體諒她,除了次臥作為儲藏間,其他能搬走的家具都搬走了,留給譚幼瑾自己布置。客廳里只有一張單人千鳥格沙發,原本放長沙發的地方現在放著一張很大的升降桌,作為她的工作檯。桌上有一盞綠色小檯燈,是譚幼瑾高中時用零用錢買的,作為給自己十五歲的生日禮物,還沒壞,一直用到了現在。她從小就這個性格,喜歡什麼東西就會一直用,用到壞了還捨不得扔。她讀中學時很喜歡一雙鞋,一直穿,穿到鞋底都快要掉了,又買不到同款,只好去修,修鞋師傅不好意思做她的生意,請她再買一雙的。她失落地拿回家,把鞋子好好刷了一遍,放在鞋盒裡,一直放了好久。
譚幼瑾喝了一大口酒,趿著拖鞋走到落地窗前拉窗簾,星星很多,她忍不住開了個窗縫。正是嚴冬,寒風借著白色紗簾撲到她臉上。窗簾是她對這個家做的最貴的一筆投資,客廳加臥室的窗簾花了她一萬多塊錢。窗簾和別的不一樣,其他的都可以搬到家,窗簾卻很難原封不動移植到未來的家。她搬到這裡的時候剛工作,在租的房子裡買這麼貴的窗簾並不必要,在她看了幾家平替之後,最終還是狠心定了第一眼就喜歡的窗簾。她第一次擁有屬於自己的獨立房子,當然一切都得是她喜歡的。選擇喜歡的也是有代價的,代價是她連著一個月連吃飯間隙都在給雜誌寫影評。
她轉過身再次看她住了多年的家,再過不到一年就是別人的。
如果她有足夠的錢,可以把這房子再從於戡手裡買過來。他不像她,對這房子沒感情,多付出點錢,他或許會願意賣給她也說不定。
如果她答應許辰的邀約,加上她之前的存款,付下這房子的付還能掙個裝修錢。
許辰再發來信息,譚幼瑾沒有拒絕,而是問:在約會之前,我可以知道和我約會的男的是誰嗎?
為了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總得付出些代價,代價是犧牲自己的部分隱私,收穫一些社交尷尬。譚幼瑾對自己說,其實也沒什麼,還能豐富自己的人生體驗。
那邊回道:不可以,不過絕對不會讓你失望的。
譚幼瑾微笑,確實不會失望,她根本沒任何希望。
【??作者有話說】
第3章第3章
◎不正經◎
第二天清早,譚幼瑾洗漱完沒來得及吃早餐,就開始用洗地機拖地。周日是她固定的大掃除時間,但因為於戡要來,這個打掃時間從下午提前到了上午。房子雖然是她租的,但她很愛惜,她不希望於戡對此有什麼誤會。
譚幼瑾的前任房東很尊重租客隱私,不留任何備用鑰匙,每次來都要提前打電話通知她。於戡也保持了這個好習慣。
於戡打來電話,說他請的工人先來,他一會兒才能到。她並不介意於戡晚到,只希望他不到。
她接到於戡電話不久,就聽到門鈴響,直覺是於戡請的工人來了,她走到門口,卻在電子貓眼裡看到了自己母親的臉。周主任長了一張很符合她職業身份的臉,讓人一看到她,就脫口而出周老師。
周主任進門,先檢視了一下鞋架,發現沒有男式拖鞋。她每次來,第一目標都是鞋架,第二站便是家裡的衛生間。如果家裡有男人來訪,這兩個地方最能發現蛛絲馬跡。
事實證明,女兒沒有騙她,現在確實沒有和男人交往。但她也沒有感到很高興。
周主任近來總是懷念十六歲之前的譚幼瑾,那時候的女兒很聽她的話。十六歲的譚幼瑾瞞著她把志願改成了電影學院,從此離她規劃的路越來越遠。但即使女兒背離了她設計的軌道,她也沒有放棄女兒,她每天耳提面命讓女兒在博士畢業拿到教職前千萬不要談戀愛。按照她的規劃,女兒二十五歲拿到教職,二十六歲談戀愛,二十七歲結婚,二十八歲生孩子,在對的年齡做所有對的事。但譚幼瑾在二十五歲拿到教職後,就再沒做過她認為對的事。
周主任此番決定採取懷柔戰略,她坐在客廳唯一的單人沙發上喝著女兒給她泡的茉莉花茶,語重心長地問道:「戀愛結婚是人生必不可少的體驗,你這麼大了,不體驗一下以後多遺憾。只是見個面,並不是就認準了這個人。不喜歡咱們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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