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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出场(第1页)

原时空,也是《喜剧人》的舞台,贾玲表演了一出喜剧节目,叫《木兰从军》。

节目中她将花木兰塑造成贪吃、不孝、胸无大志、贪生怕死的傻大妞形象。

很出彩,笑果很好,排名第三!

然后,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刊公开信,要求贾玲及剧组道歉!

很多人看了之后,第一反应是,卧槽!

居然还真有这么个协会?

花木兰不是虚构的人物吗?

这么说吧,花木兰故事的流传,主要功于《木兰辞》这一方民歌,但花木兰的姓氏、籍贯等,史书并无确载。

怎么现在成立一个‘国’字头的研究中心这么容易?

仅仅是在北魏鲜卑人统治时期的诗辞上出现过的人物,却要被一群人研究一辈子并拿来作为申请经费和骗钱的幌子!

“你们可知,你们对木兰的民族英雄形象如此恶搞,伤害了多少人的感情吗?”

卧槽,花木兰算哪门子的民族英雄?

花木兰是哪个民族哪个国家的英雄?

《木兰辞》是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时期的民歌,肯定保卫的是北魏的少数民族政权,如果有反抗少数民族政权的,一定要消灭,从这个角度来说,花木兰不是岳飞不是文天祥不是霍去病,是帮为少数民族维护统治甚至镇压人民起义的人物。

诗歌描绘花木兰体现是孝道,而不是杀戮疆场的女修罗。

恶搞是一种喜剧形式,你可不喜欢这种形式,你也可以不喜欢贾玲这个演员,讨厌她的演技,讨厌她的表演。

请用遥控器来投票,不看就是了。

但是,不能因为你讨厌恶搞这种形式,讨厌这个演员,就有权力要求别人道歉,并从此不表演恶搞。

等于说,我反对的就都要被干掉。

今天要你道歉,明天要他道歉…

这种行为很操蛋的,希特勒当初也干过这种事!

就好像很多读者,觉得一本书写的垃圾,污了他的眼,直接举报,不带商量的!

你明明可以选择不看的!

实在不行,加群把订阅的钱讨回去呗,大部分写网文的心里还是有B数的,知道自己写的肯定不会讨好所有人,所以,你找他要订阅钱,截个图,他肯定如数奉还!

网文创作的环境已经足够恶劣了,能不能留点活路?

本身空间就小:不可以有任何题材涉及到宗教问题。

不可以有任何题材涉及到现实中的群体事件。

不可以有任何题材涉及到国家领导人,虚构的也不行。

历史题材不得篡改历史和经典,必须符合史实…

稍微开点车,分分钟就被各种扞卫正义的侠客们干掉了…

呵呵。

这件事情最恶心的并不是那些逼迫贾玲道歉的所谓的什么狗屁研究会的蠢货——这个节目被停播一周了。

一小撮舆论是不会让一个卫视做出停播一档节目的选择。

然而,上面却把这种一小撮愚蠢的舆论作为理由,结果就是一个卫视停播自己的王牌节目!

这才是叫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吴宗宪当年说过:大6做电视的人都很奇怪,他们就好像抱着一个火锅,即怕烫着自己,又怕烫着别人。

……

《倩女幽魂》之后,就是白玫工作室整的《我是主角》,贼尴尬!

几个演员拼命表现,想要逗乐观众,用力太猛!

那感觉就想拿着鸡毛掸子硬生生咯吱你,还拼命的问你为什么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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