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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小说>人在南锣鼓巷作者贪吃獾 > 第69章 全家吃鸡(第1页)

第69章 全家吃鸡(第1页)

“大锅,今晚没有肉肉吃。”小丫很失望的进来打小报告。

陈锋哪里知道野猪肉的做法,还以为煮熟、加佐料,就可以直接吃。

“为什么?”

“泡!”

小丫头说不清,只能说出个看到的。

“用水泡。”

什么意思?

陈锋看着小丫头比划半天,愣是没明白。

野猪肉泡着干嘛?

“陈昊!”

“来了,大哥。”

“奶奶今晚不做野猪肉吗?”

“嗯,奶奶说野猪肉不好吃,必须先泡几十次,到了明天还要用洗米水泡,然后才能烧着吃。”

“这么麻烦的吗?”

他印象中,那些小说不都是打死了野猪,直接剁了分猪肉,然后煮熟就吃吗?

还要泡几十次?

陈锋倒不在意这点肉,他要是肚子饿了,喝一点井水就饱了。

还别说,井水味道非常好,比什么依云、圣培露、瓦尔斯好喝一万倍,而且不会生产人工化肥。

不过小丫头、陈昊喜欢吃肉,哪怕他们天天喝着混杂太阳井水的水,其实不饿。

可他们年纪小,对于吃饭,尤其是肉,抱着一种异常虔诚的态度。

“看一眼”空间里面的那一只雄野鸡,心里说一声抱歉。

翻过身,把早上带出去包起来,把扭断脖子的雄野鸡拿出来。

“给奶奶拿去做了。”

“大鸟!”小丫头脱口而出。

陈昊眼睛都直了。

一双眼睛看向背包,他怀疑里面还有好东西。

每次当他以为大哥手里好吃的没了,总能出现更多好吃的。

“愣着干嘛,赶紧送到厨房去,去晚了,娘又舍不得做了。”

陈锋刚说完,陈昊立即拔腿就跑。

陈锋看了看手里的野鸡。

“他傻了吧!”

“大锅,烤小鸟。”小丫头伸手抓着野鸡的漂亮尾羽。

雄野鸡的尾羽很长,鲜鲜而又漂亮,是它们吸引雌性的最强武器。

可惜这种漂亮的羽毛在小丫头眼里,纯粹是摆设。

“好,走吧。”

陈锋提着野鸡,小丫头抓着羽毛,一大一小离开厢房去厨房。

“大哥,我帮你拿。”

陈昊狗腿的跑过来,赶紧拿着野鸡。

“小锋,野鸡就不做了,留到明天吃,今晚吃饭,加上白菜、土豆煮鸭蛋、刀鱼干,足够我们吃顿好的了。”

老太太看着野鸡,劝道:“有点好吃的,不要一下全吃了。”

陈锋自然知道这个道理,问题是空间里有三家子的野鸡,照这个度,不吃快点,他们跟不上野鸡家族扩张的度啊!

“奶奶,还是吃了吧,没了野鸡,还有绿头鸭呢。”

“有道理。”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陈建国,正在处理野猪排骨,认真的点点头。

“有道理个屁,你就知道吃吃吃!”老太太怼了儿子一句,转过头,对着大孙子笑道:“行吧,那就烧了半只鸡,剩余半只明天吃。”

“奶奶高明!”

陈锋竖起大拇指说道。

“奶奶最好了!”陈昊也恭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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