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是哥谭本地人,对哥谭人的排外心理也不理解,罗德里格斯虽然雇佣了他给他钱,但是一些关键的事情并不会告诉他。埃尔南德斯是被排除在核心以外的。
不过他不是很在乎这件事情,他就是为了高额的工资来的——谁让哥谭这个地方早些年的时候群魔乱舞,一开始是帮派势力,再后来帮派虽然被除去了,但是精神病院的疯子们一个接着一个,比沙漠里的风滚草都出现得多。蝙蝠侠又立了哥谭禁止能力者的规则,简直是雪上加霜。
再后来出了一个赫曼·史密斯,哥谭的天命之人大都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或是受他庇护,或者是与他有交易,要想再找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的、好拿捏的天命之人难上加难,埃尔南德斯便是他们目前所能接受的最好人选。
“上面还在看究竟要不要使用那个东西,不过我希望你做好准备。”利爪出现在埃尔南德斯面前,语气低沉,听上去冷冰冰的,毫无感情。
“我建议是不要,你们不会想知道它完全被使用之后能达成什么效果。”埃尔南德斯慢吞吞地说道:“而且关于史密斯的消息我已经跟你们说过了,而且不止说过一遍,他虽然是辉光之镜的使徒,开启了灯之道路,但是他对于其他方面的无形之术也很擅长,尤其是蛾。”他听说曾经有人看到过赫曼·史密斯身体的一部分化作一只可以飞翔的鸟类。
“辉光之镜最出名的信徒就是一位易皮者,史密斯对蛾的了解肯定要比我深。”
“只是让你做好准备。何况你不是自己也说了吗?这遗物很强力。”
是啊,强力到能把整座城市毁掉。埃尔南德斯自己在心里抱怨。可是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仅仅是这种程度的警告并不能让猫头鹰法庭心生警惕。
大都会的人可以赤手空拳阻拦小行星,天眼会控制之下的魅惑女巫早八百年前就想毁灭世界了,外星球的王子洛基带着外星军队来打过纽约,钢铁侠的核反应堆若是真正爆炸释放的能量所能炸死的人可绕地球两圈半……仅仅是语焉不详的、来自一些看上去像是野史的故事说明,以及埃尔南德斯本人的说法实在不是很能让哥谭上层的这些名流绅士淑女们产生紧张的心理。
“到时候如果需要你的话,我们的人会来接你的。”最后,利爪撂下这句话就走了。
不怎么被放在眼里的顾问先生点了根烟,关上了窗户,又坐回书桌前。
他不怎么融入天命之人的圈子,但是相对应的,他也有自己的情报门路。
“这真的很奇怪。中间一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喃喃自语。
据他所知,赫曼·史密斯对各种各样的遗物密传都很感兴趣——这已经是公开的情报了。毕竟是灯之天命之人,对知识和奥秘的渴望几乎是融入骨血的。
但是当他来到哥谭,调查到另外一些关于这个人的情报之后,埃尔南德斯心中就萌生了一些疑惑。
赫曼·史密斯是伦敦大学的毕业生,出生哥谭,埃尔南德斯也找到了他未成年时在哥谭的学籍和其他资料,这些方面没什么问题。
可是据他的了解,赫曼·史密斯这个人从出现在伦敦的诸位的视野的时候就已经是辉光之镜的使徒了,可他在哥谭的时候也只不过是一个凡人,出身犯罪巷,能接触到那些昂贵的工具和密传的机会少之又少。如果说他开启的是蛾,杯,亦或者是刃,这类讲究天赋和经历的道路也就罢了。可赫曼·史密斯偏生是灯之道路的天命之人,侍奉的是象征着理性和知识的守夜人。
这就有些奇怪了,知识是需要积累的,如果短时间内读太多书的话,流入大脑的知识可能会让未曾经受过洗礼的颅骨爆裂开来。就像大学生再怎么熬夜学习,也不可能第二天就有能通过世界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能力。
所以大部分灯之道路的人,要么是出身富贵,从小就对书籍知识耳濡目染,要么就是年龄大了,这些生活上的经历和他所读过的书籍成为了他的一部分。
更何况赫曼·史密斯不仅在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还修习了其他道路的无形之术。这已经不是天才这个词就能解释得通的事实了。
在伦敦的诸多天命之人并不清楚赫曼的来历,而赫曼后来展现出来的能力也让他坐稳了辉光之镜使徒的位置,而在哥谭的人大多不关心其他人,他们的生活跌宕起伏太多了,容不得他们分心。所以没有人在意赫曼·史密斯究竟是如何接触无形之术的。
他们都会在意赫曼·史密斯能为他们带来什么,他们能从赫曼·史密斯身上得到什么……以及,赫曼·史密斯会从他们手里夺走什么。
这名看上去不是很能打的学者有着很多的朋友,血杯教团的使徒夏洛特对他态度暧昧;交友广泛的编辑贝谢女士赞助他的事业;清算人不与他为敌,不接关于他的委托。相对应的,他也有不少棘手的敌人。但是赫曼·史密斯还活着,并且活得好好的,这就足以说明一切问题了。
“让我来看看吧,你的秘密究竟是什么。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埃尔南德斯猜想赫曼·史密斯是在从哥谭到伦敦中途的这段时间里得到了什么珍贵的遗物,从而使得他能够在知识和无形之术上面登堂入室,成为天命之人世界中有名的人物,整个辉光之镜都听他的驱使——如果他能找到这个遗物存在的确切证据,然后将这条消息贩卖出去,不管之后有没有追杀等着他,他也一定能得到一大笔钱。
辉光之镜爱好收集遗物和密传是出了名的,若是有机会从某人的收藏拿走几件的话,没人会拒绝这种诱惑。
这可比现在守着猫头鹰法庭藏起来的阿拉卡城的剪刀要更有赚头一些。毕竟蛾道路的遗物,尤其还是这么高阶的遗物,埃尔南德斯就算真的能偷出来,在他手里这也是定时炸弹。
富贵险中求,埃尔南德斯从不怀疑这一点。
……
“这些杀手的自愈能力很强,你们是怎么打的?”
史蒂芬妮和艾克塞现在关系还不错,他们约着出门逛街,一人手里拿了一个甜筒。艾克塞做了简单的伪装,他只需要躲过清算人的视线就可以了。
“他会自愈嘛,又不是不会受伤,只要一直制造新的伤口就行了。”艾克塞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腿恢复了就继续砍断他的腿,手长出来了就继续割掉他的手,眼睛重新睁开了就继续刺他的眼睛,只要想做,总有办法的。”
“好凶残。”史蒂芬妮说,不过她也没生气,只是就事论事,反正猫头鹰法庭的杀手也没死,只是留下一大滩血和肢体然后跑掉了。
“杰森说他昨天晚上也遇到了,相当棘手,不过幸运的是他似乎现了他们的弱点。”
“怎么说?”黑青年用好奇的口吻问道。
史蒂芬妮唔了一声,“刚好有液氮在旁边,杰森说他就用了,没想到确实显著地阻碍了杀手的行动,所以我们想他们在拥有快恢复的能力的同时也有自己的弱点,比如低温或者冷冻。”
在说这话的时候,史蒂芬妮看着手里的甜筒,似乎在想如果杀手现在过来袭击他们的话,她把这个冰激凌扔出去能拖延多少时间。
“但是低温和冷冻也不能杀死他们吧。”
“是这样没错。”金姑娘点头,随后她做了一个禁止的手势,不过有小心她手里的甜筒,史蒂芬妮对艾克塞说道:“赫曼没告诉过你吗,在哥谭,杀人禁止。”
“赫曼没说,但之前mr。red说过。我只是觉得猫头鹰的杀手一定很多,如果都冻起来的话,可能需要很大的一个冰箱。”
“说不定是像韦恩塔那么大那么高的冰箱。”史蒂芬妮开玩笑。
“到时候全哥谭人民都能看见这巨大的冰箱,然后打开冰箱门之后就能获得一只行动迟缓的杀手,不过等他们苏醒启动之后就会窜得比仓鼠还快,所以欲购从。”
“买一赠一?”
“可以买一赠十也说不定。”
“那样他们就亏死了。”
“亏吧亏吧,毕竟见识了难得的景象。”
二人对视一眼,然后两个人都开始大笑。
在街上的人看来,就是两个年轻人走在街上,然后说出来了逗笑彼此的笑话,或许这是只有他们能懂的笑话,又或许只是突然就想笑起来而已,年轻人一向没什么定性。他们的活泼和青春像火焰一样燃烧,即使是离这两个年轻人有一定距离的人也能感受到些许热度。
哥谭的白天总是会给人留下很好的错觉,热闹,安逸,生动,繁华,让人觉得夜晚的混乱只是虚幻的一场梦。&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