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冬有些垂头丧气,他觉得自己真没用,大哥那么好,自己却连媳妇都管不住。
宋凛冬亲自动手,按自己的食量减半,盛了一大碗白米饭,又盛了一大碗鸡肉。
白米饭上面盖着几块大肉,还浇了半勺子肉汤。
李梅特意挑得两个鸡腿,几块胸脯肉,肉块里原本还有土豆块,都被她挑了出来。
“够吗,还有鱼,鸭汤,我现在去拿。”
林初夏见宋凛冬要出去的样子,忙道:“够了,够了,我吃不完。”
“吃不完放着,等会我来收拾。”宋凛冬看着灯下的林初夏,只觉得满心欢喜,这媳妇算长在他心坎坎上了。
他这也不知道算不算因祸得福,占了大便宜。
“吃完了你先睡,今晚没人会来闹洞房。我等会下去陪客,可能要喝点酒。”
没人闹洞房?
还有这么好的事!
林初夏整个人都松快了许多,忙殷勤地将手中的筷子递给宋凛冬:“那你先吃点垫垫吧,空肚子不能喝酒,会醉。”
宋凛冬笑着撩了一下她耳边垂下的碎:“我喝酒有数,不会耽误晚上洞房的。”
这人!
林初夏已经无语了,她又不是这个意思。
不过想到待会要做的事情,林初夏整个就像煮熟的大虾一般,忍不住卷了卷脚指头。
她知道自己长得好看,这也是她愿意出嫁的原因。
美貌唯有单出是死局。
嫁人,何尝不是林初夏为了寻求庇佑的一种方式。
答应嫁人,她不会无知地觉得,宋癝冬会是个正人君子,坐怀不乱能放过她的那种。
只是心里多少有些期盼,希望晚上能顺利一点。
她可是个新手,也不知道宋癝冬懂不懂。
如果他懂,她可能就要少受点罪。可他真要懂,林初夏心里又觉得膈应。
等到宋凛冬下出去,林初夏才在桌子前坐下,看着蓝边大碗里满满一碗白米饭,和桌子上的菜,心中暗暗咂舌。
如果她不在林家生活过二十多天,看见这白米饭也许并不会惊讶。
可林家吃的是什么,早上玉米面山芋稀饭,中午是豆饭,豆子比米还要多,到了晚上又是玉米面山芋稀饭。
不是农忙的时候,连饼子都很少吃到,早晚光喝清汤寡水的稀饭。
菜就是腌菜捞出来洗洗切碎就算一天的菜,炒都舍不得炒,怕费油,盐罐子里的盐久不用,都结成了团。
其实也不是所有人家都这么穷,谁叫林家三个孩子都读书,林初秋又是生罚了款的呢!
她没想到到宋家办事竟然吃的白米饭,有肉还有鸡汤。
林初夏不会觉得宋凛冬家伙食这么好,是因为今天办酒席。
她家今天也办酒席,也买了肉,王爱华还狠心杀了家里的两只鸡。肉一半做了萝卜丸子,一半和白菜粉条一起烧,切的薄如蝉翼,一碗也没几块。
鸡块剁得也小,两只得摆上六七桌席,不小就怕有人都吃不到肉。米饭是煮了,可王爱华还是在里面掺了豆子。
要是像宋家这般大鱼大肉,白米饭给客人吃,那不得把王爱华心疼的几天吃不下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