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缝钱的时候,应该是被林初夏看见了。
她们俩睡一间屋,林初夏在她屋里进进出出她也不会多想。
偏巧,她的钱就丢了。
要是不丢的话,路上她就跟着那去进货的大姐一起去杭城拿一批货,说不定她现在已经挣了大钱。
如果她手里有钱,在外面找个小旅馆住,也不用借宿在陈道明的战友家里。
这样,也不会因为陈道明领导的女儿找上门,她差点被打死。
没错。
陈道明安全退伍,还能混到一份工作,这就是领导给林初春的补偿,补偿她被打的委屈。
越想,林初春越觉得心里腾腾冒火。
这件事,她必定要找林初夏问清楚,她为什么要偷她的钱。
不过,林初春也不是傻子。
如果直接去问,林初夏未必会承认,她得找她亲妈王爱华一起合计。林初春已经想好了,在她妈面前,先哭诉她一路去找陈道明的辛苦。
把那个热心的大姐说成拐子,要不是她机灵,她可能就被那说要带着她做生意的大姐给拐了。
然后就要说陈道明为了她放弃大好的前程退伍的事情,她为什么逃婚,那是因为陈道明值得。
等说完这些,她再说那彩礼钱。
到时候,让她妈将那八百多块钱要过来,她和陈道明要结婚,可什么都没有呢。
反正那钱是当初宋癝冬给她的,那就等于是她的。
王爱华打小就偏心,林初秋是男孩子,偏心是肯定的。林初春是大闺女,也是要偏心的。
唯有中不溜林初夏,嘴不甜不会哄人,就被王爱华无视了。
林初春心里觉得林初夏就不是个好妹妹,她不老实,偷她的钱不说,还坑了她和陈道明啊!
如果陈道明能在部队,她根本不用回这个家。
厨房,林初夏剥了蒜,就老老实实在一旁坐着。
她不怕宋癝冬尴尬难堪,宋癝冬脸皮那么厚,有什么场面是他应付不来的。
二婶炒了鸡,烧了鱼,等鸡出锅,又将肉放进锅里炒。
林家的灶台是三口大锅,一个锅煮饭,两个锅炒菜,快得很。
鸡做好了,装在盆里,上面盖着锅盖放在灶台上,一时半会也冷不了。
小婶用筷子翻了个鸡腿出来,递给林初夏:“夏夏,啃个鸡腿。”
林初夏忙摆手:“谢谢小婶,不用,我不吃。”
二婶笑着看过来:“吃吧,还有个等会给小秋。”
家里三个孩子,林初春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情,鸡腿自然没她的份。
见二婶小婶都劝,林初夏不好意思地接了鸡腿啃。
小婶也不客气,又要给二嫂二姐夹块肉尝尝,嫂子和姐姐都摇头拒绝,她才夹了块肉多骨头少的塞进嘴里。
林初夏脸红红的,她还没干过这种偷吃的事情。
小婶的心意却不能不顾。
她就怕自己吃了这个鸡腿被林初春和王爱华撞见,不好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