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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晨起,季鹤一向是最早的,先温壶茶,再绕着书柜巡视三圈,确保没有落灰和被阳光晒焦的状况,就抽一本留着自己看。

要是上学,他就煮个茶叶蛋,现在暑假,他会省去早餐,柜台前铺好毛边纸和镇尺,直接开门营业。

书店向来不是会挤满顾客的快消店,尤其是早上到上午这段时间,几乎是没人打扰的。季鹤往常最喜欢用这段时间练字,一写就定身,直到午饭。

但今天他的计划显然不能如期施行,因为季君还没有起床,在凉席上睡得仰面朝天。躺椅上还有一个麻烦的小孩儿挡地方。

季鹤等到心烦,季君才迟醒了,他一醒,那小孩儿立刻睁开了大眼,乌黑的眼珠盯着季君打转,压根儿不敢瞧别的地方一眼。

季君迷糊着把他抱下来,给季鹤腾了练书法的地儿。

季鹤将裁减成条状的字帖铺在一旁,随意挽了发,刚拿起笔,看见一大一小拉着手出门去,又重新埋头。

没十分钟,季君又回来了,手里提着一袋儿冒热气的炸油条和薄皮包子,还有两塑料袋豆腐脑儿。

身后那小孩儿依旧在。

季鹤余光瞧着,没抬头,他自是从来没相信过季君的执行力,不相信他会大早上把人带去丢了。

季君抽了几张纸垫在棋桌上,拿两个宽口碗来,豆腐脑儿往里一放,推给小孩儿一碗。然后象征性地问了季鹤一嘴,“你吃不?”

季鹤从来就不吃油大的,默声忽略了提问,毛笔略重,划掉最新一个字。

书店迎来的第一位不是顾客,是肚子腆得比季君还大的黄秋风。

他也拎了个大包,钻过门帘,先冲柜台前的季鹤打了声招呼,然后熟练盘腿入座棋桌,和季君碰碰胳膊。

他打眼瞧着站在旁边吸溜豆腐脑的小孩儿,“哟,洗干净了这么俊,单眼皮眼睛还能这么大,不像你豆豆眼。”

“去一边儿。”季君丢了个包子到黄秋苗手里。

“怎么着?留下不,”黄秋风在附近小区的妇女儿童协会上班,福利不错,早餐七八种,他肯定吃饱才来的,却也没拒绝,两三口咬完包子,鼓着腮帮子呜呜囔囔地问,“能跟小鹤做个伴。”

季君就愁这点儿,烦恼地嚼油条。

黄秋风着急了,“欸,你昨个怎么说的,这我都给那几个娘儿们说了,你可知道她们的嘴啊。这不,捐的鞋都让我带过来了。担心手续不是,你放心,有我在,这个后门怕走不下去?你要给上户口,我跟毛局下个棋的事儿。”

季君嘬嘬嘴,“那人的棋可臭。”

“人家是局长,”黄秋苗低声笑,“别说棋了,就是臭的脚也有人捧。”

季君跟着笑,掀开黄秋风带来的包瞧瞧,七八双凉鞋加两对深口棉鞋,他知道,跟黄秋风共事的那几个女人,嘴碎但心肠是很好的。

“娴嫂走了几年了,你又天天不着家,小鹤才埋怨你吧,你给他身边儿留个人,”黄秋风伸手拍旁边小孩儿的后背,不小心把人手里的包子打掉了,“说句不中听的,哪天你嘎巴一抽腿,这小孩儿还能给小鹤帮衬,当个保姆。”

季君用手指尖拎起桌角的半个包子重新塞回小孩儿手里,小孩儿巴巴眨了眨眼睛,将肉包的滋味和保姆的字眼囫囵吞下。

黄秋风见人不应,心里着急。

孤儿院地方偏,原来也是勉强凑起来的,靠着政府给的救济维持,可现在东边那片接林的田地正被开发商相中了,几经周旋,指标自然是落到他们头上了。

牵址也是个麻烦事,索性带着剩下的小孩儿到县里合并去,那里领养率比市里还高,就是条件差些。

像他这样的小孩儿,黄秋风掀着眼皮仔细瞅,模样也是这样好,可就是脑子有点儿毛病,资料上写得不明不白,只知道是发烧烧的,以后具体怎么样还得看情况。

实话说,好夫妇凭什么领养只会傻笑的人儿,黄秋风认为自己是不忍心,所以找了比自己更不忍心的季君。

“唉,不会说话,”季君怜悯地又塞给他一根大油条,转眼一笑,“不过能吃就行。”

黄秋风一听就知道妥了,藏不住欢喜,“打算起什么名儿?”

季君在纸上蹭蹭油亮的手指,“既然是在桥洞捡到的,那就姓乔吧……不会说话,性子又木木的,名就叫——林。”

黄秋风点头称赞,“好名字。”

季君沉思片刻,压低声音说,“单字孤单,我想,凑个双。便叫横林,乔横林。”

柜台前练字的季鹤忽然错笔,毛笔尖儿开叉,不再聚锋。他仰头瞪着季君背对他的身形,撩下笔,扭头回了卧室。

正对他坐的黄秋风尽数收进眼底,他点头顿首,“要是这孩子命里缺木,名字起得就更相宜了。老季,你也该学学算命。”

他说着,在季君困惑的目光下起身,收走柜台前那几张季鹤的笔迹。

季君和刚被赐名的乔横林一起引颈张望,最后季君一把拽走他手里的毛边纸,黄秋风不快,他就嘟囔着,“我儿子写的。”

黄秋风哭笑不得,“对,是你儿子。赵佶的《千字文》,小小年纪,字居然练得这样好。”

季君得意挑高眉毛,过会儿又缓缓压回原位,摩挲着刚刚干涸的墨迹,轻声道:“可惜了。”

黄秋风说,“瘦金易俗,可他写得不俗。”

季君摇摇头,“习字书法,左不过是从几大家,风格偏好而已,哪来的俗不俗呢。何况,我不怕季鹤俗,我怕他不会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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