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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页(第2页)

主人自熊嘴里把我救下后,就一直带在身边。转眼便是三年,我从一个丁点儿大的小狼崽子长成了犯我者死的威风大白狼。要是再让我碰到当初的那头倒霉笨熊,我一定能一口就把丫的熊胆给咬出来嚼巴嚼巴吃了。

主人是个统帅三军的兵马大元帅,我经常跟着他上战场。和那些带兵打仗的糙老爷们儿比起来,他就像个乳臭未干的文弱孩子。

我们狼跟狗有着本质的不同,不会因为救命之恩或者赏口饭吃便摇头摆尾的愚忠到底。

作为一匹有品位有格调有原则的雪狼,我只会服从于真正的强者。

我很服我的主人,打心眼儿里服,所以他自然不会如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百无一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两军交战的时候,功劳通常都是一刀一枪实打实拼出来的。像我这样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一场仗最多也只能咬死三四十个敌人,每次还都弄得一身血汗一身泥土又累又臭。

而我的主人则总是舒舒服服坐在大帐里,随随便便下几道命令,连盔甲都很少穿。

那么多场仗打下来,有幸死在他剑下的人屈指可数,印象里都是敌军中功夫最高心机最深最狡猾最难缠的硬茬子。

但是如果那些战死的鬼魂想要找谁索命的话,估计得在主人的门前排队排得恨不能再死一次……

当然,主人让我心服口服的并不只是手里捏着几十万条人命这一点而已……

(二)

因为打小便脱离了自己的种群跟人类厮混一处,所以我时常会感到很是孤独。

虽然我能听得懂人话,但我不会说,心情低落的时候想找个伴儿聊聊天都不行,让我非常忧伤。

就这样寂寞了许久,某一天我独自在军营外面溜达,远远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四肢着地拖条大尾巴跑得飞快,依稀跟我长得有几分相似。

我以为天可怜见终于给我送来了一个同胞,大喜过望,撒腿便追。

可是等好容易追到后,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狼,而是狼狗,去掉前面的定语,就是狗,跟我虽属一个科目,却毕竟有着不可逾越的差别。

我与她四目相交默默无言,是的,她。

健美的体态纤长的四肢漂亮的眼睛尖利的爪牙,无一不在彰显着她与生俱来的性别魅力,令我的狼血轰然沸腾狼心砰然荡漾。

那一刻,我茫然了纠结了痛苦了。

但是,下一刻,我便豁然了开朗了明白了。

既然老天冥冥中给我送来了她,便是姻缘天注定。我决定抛开种族的问题世俗的偏见,勇敢的与她在一起,笑傲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我相信,主人也一定会接受她,并祝福我们的。

于是我脉脉含情地向她走去,刚张开嘴想要表达滔滔不绝的绵绵爱意,却不料她竟直接飞身扑了上来,用美丽的獠牙咬住了我脆弱的脖子。

那个仿佛我对她有灭门刨祖坟一般的稳准狠啊……

我疼得四蹄抽搐,心灰意冷闭目等死。

当然,我没死成。

主人见我迟迟未归,策马来寻,惊走了她,救下了我。

伤好后,我很是萎靡了一阵子,觉得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狼爱上了狗……

倘若不是主人用实际行动让我明白,是个爷们就不该为了儿女私情寻死觅活,我估计我会一直颓废消沉下去,最终变成一头文艺小白狼……

(三)

因为受伤加失恋,所以我错过了一次很重要的战役。

大军开拔,主人将我留在后方的一个营地里休养。距离营地不远处有个村子,我穷极无聊的时候会去耀武扬威溜达一圈恐吓村民报复社会。

这种充满了颓废主义风的日子过了大约三个月,当我再度企图与社会为敌时,竟在那里意外碰到脱离了大部队的主人和一个陌生的母人类。

在我的眼中,人都是一个样,最多有公母之分。我们狼不会因为臭皮囊的表象而对人产生好恶之情,我们注重的是内在,是精神层面,所以从这点上来说,狼比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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