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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頁(第1页)

林長世搖頭站起來,活動一下摔得生疼的手腳:「沒事。」

他看著那一人兩馬消失的方向,愣了好一會兒。有人喊著要報官,可人早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孩子的母親撥開人群撲過來,抖著手緊緊抱住孩子,千恩萬謝,給林長世跪下磕頭。

林長世忙避開一旁,青筠和毓秀一左一右將婦人扶了起來,一個男人也排眾而出,大抵是孩子的爹,劈頭蓋臉的責罵妻子,路人也紛紛駐足指責她怎麼看的孩子,婦人一手抱著孩子一手掩面抽噎,孩子這時不哭了,用稚嫩的小手給娘親拂去淚水。

青筠和毓秀也在不斷安慰婦人。

林長世忙對眾人道:「誰都有失手走眼的時候,孩子沒事就好,大家散了吧。」

人群漸漸散去,男人仍在絮絮叨叨的責怪妻子。

林長安忍無可忍:「我說,這不是你親兒子啊?」

男人一愣,怎麼說話呢這是?

「怪你媳婦兒沒看好孩子,那你是幹什麼吃的?」林長安道:「有種去向騎馬行兇的人討說法!就會跟媳婦孩子使厲害,算個男人麼你!」

安娘悅娘跳出來學舌:「算個男人嘛你!!」

「我……」那人被他搶白的無言以對,又礙於對方是救命恩人,臉漲得通紅,說不出一個字。

婦人忙又去拉丈夫,再次跟林長世道謝,便帶著孩子離開了。

青筠這時想起了什麼,往街道中間看,發現她的燈籠早已被馬蹄踏碎,只余破損的殘紙和竹條架子,眼底閃過一絲失落。

她怔怔看向自己的掌心,為什麼在意的東西總也抓不住?

整條街道上的人都心有餘悸,四下都是議論之聲,直過了一刻多種,都沒能緩過神來。

青筠握著毓秀的手,安慰道:「沒事了,人沒事就好。」

毓秀也道:「是啊,人沒事就好,別被他攪得敗了興。」

兩人定了定神,接著向前逛,可青筠的興致已然大打折扣。

毓秀說:「燈籠掉了,再糊個更好看的便是。」

長世和長安綴在後頭,長安憤憤不平的道:「什麼人啊!鬧市縱馬,合該扭到縣衙去先打個半死再說。」

林長世回憶起剛剛縱馬之人的穿著,外套無袖的對襟罩甲,內穿黑色撒野,頭帶尖頂笠帽,加之他帶著兩匹馬,顯然是一刻不能停,隨時準備換馬不換人。

「不是傳信的驛卒,就是有緊急軍報。」林長世道。這段時間林硯一直逼他在外面,硬著頭皮獨當一面,非但頭腦靈光了很多,他本就心細,眼下也有了主見。

「啊?」林長安道:「從城內繁華鬧市穿過,這是有多急啊?」

「這就不知道了。」林長世道。

沿街有些甜膩膩的零食小吃,可惜毓秀和青筠在來的路上吃得太飽,此時看到就沒了食慾,只一人買了一隻兔子狀的糖人,也是好玩多過好吃。

糖人攤子旁,有猜燈謎的鋪子,林長安惋惜道:「要是大哥在就好了,管把這一條街的燈謎都猜出來。」

林長世道:「要是大哥在,壓根兒不會讓你出來耍。」

青筠聞言,福至心靈,提筆在紗燈上寫了幾個字,彩色燈紗將她潔白如雪的面容映照成了淺桃紅色,烏黑的眸子在夜色中閃煜如晨星。

毓秀去看題面:春色滿園十五夜(打一祝辭)。

青筠寫的是:花好月圓。

毓秀不禁莞爾,花常好,月常圓,真真是最好的祝辭。

青筠贏得了那盞紗燈,她們繼續向前走,走了幾步,她對秋池耳語幾句,秋池笑了笑,跑去落後好幾步的林長世面前:「這是我們小姐的還禮。」

林長世愣愣接過來,秋池便跑遠了。

熙熙攘攘的鬧市倏爾變得靜謐,他除了自己的心跳,再聽不見其他聲響。

……

省城貢院,鄉試的第三場考試正如火如荼,卻絲毫不影響城內的喧鬧狂歡。林硯獨自留在住處頗覺無聊,帶著元祥來到街上。省城的節日氣氛遠非一個縣城可比,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熱鬧如廟會。逛得餓了,就地找了個攤子吃碗餛飩當宵夜。林硯坐在餛飩攤油膩的長條凳上,置身滿目繁華之中,感受著體內鮮活而有力的血脈涌動,頓生流連之感,不由感慨:「年輕真好。」

攤主端著熱騰騰的餛飩碗嗤嗤的笑,對元祥道:「您這小孫子可真有,才多大呀,就說這種話。」

元祥一臉認真:「這是我家小公子。」

「是嗎?」攤主仍笑著,隨口道:「失敬失敬。」

林硯但笑不語,安靜的坐在那裡吃餛飩,慢條斯理的動作很不像個孩子,可那皮薄如紙的小餛飩,透著粉紅色的餡兒,連湯頭都是鮮美的,只吃了一口,便讓他胃口大開。

第二口還沒吃到嘴裡,只聽砰的一聲,桌子被人撞歪,湯汁灑了半碗。

衝撞他們的是個十歲上下的男孩,只見他慌不擇路,鑽進餛飩攤的灶台後面。

攤主奇怪的朝底下看了一眼,林硯看出是有人追他,豎起食指在嘴唇上,對攤主使了個噤聲的動作,默默將桌子挪回原位。

片刻,三個身穿粗布短打,尋常百姓打扮的精壯男子穿過人群追了過來,看到年齡相仿的林硯,一把揪住了他的脖領。

「公子!」老元祥站起身,反手掐住了對方的手腕反向一扭,但聽「咔嚓」一聲,伴隨一聲痛苦嚎叫,那人撒開了林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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