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支书家住在谷冲,魏武住在魏老庄,到分手的路口时,两人又停下来,商量并确定好明天需要重点做工作的十几名刺头,和双方各五名代表的人选。
临分手时,魏武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十二点四十五分了。
随手扔下手里的烟头,转身就大步往回赶。
走到桃山的时候,酒劲上头还摔了一跤。
回到家里,魏武魏武打开锁着的院门,把沾满黄泥的衣服脱下,扔在院子里的水池边,进屋洗了澡就睡下了。
妻子陶舒雅因为他老是加班不着家,和他闹了一场,带着女儿回娘家十多天了。
魏武是被一阵砸门声惊醒的,一看手表,六点四十了。
打开大门一看,院子里站满了人,院门不知道怎么就开了,他也不记得昨晚有没有锁上。
领头的人魏武认识,只是打交道不多,是县局刑警队的。
派出所这边是副所长林飞,所长老刘上周刚调走,现在是林飞暂时主持工作。
魏武激灵了一下,对着林飞问道:
“林所,咋了?大案子?”
“走吧,到所里再说。”
林飞咕噜了一句,扭头先出了院子。
魏武有些纳闷,随手从拉在走廊的绳子上扯下晾着的衣服,随便套上,就跟了出去。
这一去,魏武就再也没有回过家。
警车刚刚开出村口,林飞就亲自给他上了手铐。
当天早上,天刚亮,一个农妇去桃山采桃胶,朦朦胧胧地看到桃林深处好像有什么白色的东西,走近一看,吓得差点晕过去。
农妇跌跌撞撞地跑出去,边跑边喊:
“杀人了。。。。。。”
死者是个姑娘,魏武隔壁村的,在乡皮件厂上班,当天上完夜班回家,在桃山被玷污后杀害。
现场发现一把带血的绿色警用弹簧匕首,和伤口比对完全吻合,匕首上的血迹与死者的血型一致,匕首被确定为杀人凶器,匕首炳上沾满了现场的黄泥,无法提取到指纹。
而这把匕首正是魏武的,魏武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的匕首会落到了杀人现场,也不知道匕首什么时候丢的。
这是一种折叠式警用匕首,平时刀鞘套在腰带上。
拔出时,只要按住刀把上的按钮往外一抽,“噌”的一声,刀刃就弹出来了。
折叠时,只需把刀刃对准刀鞘,使劲一按,“咔”的一声,刀刃就会收缩到刀把中并插入刀鞘。
那个时候,对警械的管理还远没有现在这么严格,一般的联防队员,都会配发匕首、手铐和带强光手电的高压电击警棍。
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新鲜,成天把警械都挂在腰上显摆。
慢慢的新鲜感就过了,就觉得手铐和警棍还有点用处。
匕首吗?根本就是个摆设,真要遇着事了,面对嫌疑人,你敢拿着匕首刺他?吓唬他都没用!切瓜削苹果还怕伤了自己!
所以,后来也就不会随身带着了,要么锁在办公室抽屉里,要么放家里。
魏武记得,因为怕女儿魏冉拿到,他的匕首一直放在家里大衣橱顶上。
一周后,从省厅传来消息:
现场提取的证物与魏武的DNA采样比对十分相似,相似度达到了99。9997%。
也就是说,每100万人中,最多只有3个人和现场留下的证物DNA近似。
而且魏武的匕首、衣服上的黄泥都是铁证。
这让魏武百口莫辩。
关键还有村支书李国盛的证词,他说和魏武分手时是十一点五十,与案发时间正好吻合。
两人最后分手的地方,并没有发现魏武所说的一地烟头。
魏武不知道李支书为什么这么说,李国盛是他的堂叔,魏武刚开始进入联防队,也是李国盛找的关系,按理不会害他。
所以,魏武只能认为是李国盛喝多了,记错了时间。
至于烟头怎么没有了,魏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于是,魏武请求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李国盛,结果还是一样。
就这样,一审的时候,毫无悬念,魏武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