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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昼短,夜风乍起,依然寒彻透骨,令人瑟瑟发抖,大街小巷人影冷清,家家户户炉火旺盛。
直到掌灯时分,公事才告个段落。今日的军务政事本不算多,不知怎的,柴绍却感到非常疲惫,看看外面夜幕降临,便把余下的文案交给几个幕僚去收拾,自己从坐中站起身来,揉了揉僵直的腰板,拖着沉沉的步子,穿过堂后的回廊,橐橐地朝寝房走去。
李三娘吩咐下人做了几道热菜,刚刚摆到楠木圆桌上,便听到丈夫的脚步声,于是快步走到门边,笑呵呵地迎上去,接过丈夫身上的大氅,说道:“今日军务多吗?这么晚才回来,菜都热了两道了,赶快吃吧!”
柴绍应了一声,点点头,坐到圆桌边,拿起筷子,夹起菜就往嘴里送。嚼了两口,突然抬起头来,盯着圆桌对面的妻子,问道:“三娘,你们兄弟姊妹几人,昔日在长安城中,是在唐公府里一起长大的吗?”
“是啊!只是大哥年长些,离开府里也早些,前朝开皇年间,他就跟随父皇到陇州、岐州去了,后来,突厥扰边,二郎也投身军营,离开了长安,其他的弟妹年幼,都留在了府里……”李三娘双手托着下颌,倚在楠木圆桌上,眼眸灵动,嘴角轻扬,眼前浮现出昔日红墙深院中的欢歌笑语,此时喃喃絮念中满是儿时的欢忆。
“哦,知道了,你也趁热吃吧,”柴绍低下头去,夹了几口菜,又默默地嚼了起来。
李三娘有点儿诧异,眨了眨眼,笑道:“夫君,今日怎么想到问这个事儿了?”
“没什么,随便问问,三娘,你动筷子啊,”柴绍没有抬头,依旧低头咀嚼着。
“我不饿,先前骆莺儿到府里来坐一会,她自己做了些胡麻饼带过来,味道挺不错哩,我吃了两个,”李三娘笑了笑,问道,“听说长安派来了信使,有没有什么好消息啊?”
“嗯,兵部发出了文书,朝廷同意了我的奏折,待粮草筹办齐备,便奏请陛下发兵朔方,另外,”柴绍顿了顿,说道,“另外,秦王也已班师回朝了。”
“好哇,二郎是我李家兄弟姊妹中最能干的一个,只要他带兵出击,父皇便可高枕无忧了。二郎那个性情啊,可是天生的哩!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到外公家去,一只大黄狗朝着我们汪汪乱叫,吓得大哥带着几个弟妹拔腿便跑,只有二郎左手叉腰,右手指着黄狗,站在院子里高声喝道:‘你难道不知道我们是上柱国窦毅大将军的孙儿吗?再无礼,小心我把你打出府去!’那只大黄狗竟然不再狂吠,呜咽了几声,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走开了。恰巧外公看到了这一幕,便对母亲说,你家二郎日后堪当大用,母亲听闻,可高兴了,回来便把这事儿告诉了父皇……”
();() “三娘,如今人人手上都有打狗棍儿了,”柴绍不等妻子说完,便打断了她。
“嗯?夫君,你这话儿,是什么意思啊?”李三娘正在兴致勃勃地回忆着童年趣事,冷不防被柴绍打断,一脸的蒙愣,眨巴着眼问道。
柴绍这才放下碗筷,叹了口气,抬起头来,看着妻子,缓缓说道:“三娘,兵部派来的信使居然是宋印宝!他说,秦王班师回朝,陛下亲率文武百官到十里亭相迎,京城百姓更是万人空巷,争相郊迎,而…”柴绍咂巴了一下嘴唇,眉头一皱,接着说道,“而太子陛下与齐王殿下竟然同时染疾,未能出迎,哎,这个恐怕不是巧合啊!”
李三娘听闻,颇为吃惊,不觉把双手交叠在圆桌上,挺直了腰板,怔怔地反问丈夫:“大哥与四弟竟然同时染疾?”
“嗯!”柴绍点点头。
“会不会真是碰巧了?”
“嗯……”柴绍摇摇头。
“何以见得?”
“太子府与齐王府都未派员到十里亭迎接,”柴绍摸了摸宽大的额头,缓缓地低下头去,盯着面前的空碗,说道,“自晋阳起兵以来,秦王屡战屡胜,威冠三军,将佐多出自其麾下,而太子及诸王的声威则远远不及,这不是什么好事啊!毕竟,太子才是国储副君,在军中的威望应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日后,兄为君,弟为帅,这不也是好事吗?”
“但愿如此啊!可是如今的兄也罢,弟也好,身边都聚集了一大帮子人,很多人都想攀龙附凤,为已谋利,他们的想法会不会影响兄弟情谊,这就难说了啊!离京之前,我便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说是太子及齐王猜忌秦王,开始我没有太在意,后来有一个叫孙伏伽的万年县小法曹上表陛下,在文中奏称--‘皇太子、诸王参僚左右,宜谨择其人;其有门风不能雍睦,为人素无行义者,皆不可使之亲近!自古及今,骨肉乖离,以至败国亡家,未有不因左右离间而使然也!’陛下阅视之后非常高兴,下诏褒奖,一下子便把那个孙伏伽调到长安来,擢升为治书侍御史,还赐帛三百匹--由此看来,这些事情并非捕风捉影,空穴来风啊!”
“若果真如此,夫君打算怎么办呢?”李三娘黑瞳忽闪,急切地追问道。
“既然陛下已经察觉苗头了,应该会做些处置的。不过,同朝为官,又是皇亲国戚,我想拟书一封,让孟通赶回长安去,交给秦王。哎,这个时候,还是要韬光养晦啊!”
李三娘听闻,眉头紧锁,不再言语,沉沉地低下头去,拨弄着腰间的一只绣花承露囊,思绪一下子飞到了数百里外的长安城,不知如今的朝堂是个什么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