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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祁总,明先生去找纪小姐了。”张简如实将自己得到的消息汇报给站在落地窗边的人听,“听说是被扔出办公室的,出来之后走路都一瘸一拐。”

祁北墨对此并不意外,他早就提醒过明炀不要去招惹纪初禾。偏偏当时明炀觉得他是为了纪初禾在警告他,一边冷笑着说“阿棠才离开两年,你就变心了”,一边摩拳擦掌地谋划着如何去会会这个女人。

苍天作证,祁北墨真的是出于好心,上一个招惹纪初禾的人,现在还躺在医院呢。

他“嗯”了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挥了挥手示意张简出去。

落地窗外车流涌动,高楼大厦尽显繁华,祁北墨眼神放空,蓦地扯起一抹自嘲的笑:“阿棠……”

办公室外,张简小心翼翼地合上门,摸出兜里不停振动的手机。

他没敢说的是,明炀离开公司之后,员工吃瓜小群里疯传这位和祁总有一腿,一瘸一拐正是操劳过度的表现,这会儿连同人文都写出来了。

[祁氏情报局]

月薪二千八整天笑哈哈:朋友们,我摸鱼写出一篇同人文,要的扣1

老板同事在天堂:1

现代傲气奴才:不是吧谁会扣1啊,你们会扣1吗,反正我不会扣1,哎呀键盘怎么坏了11111

月薪二千八整天笑哈哈:有车

发明调休的去洗:111

想给领导一嘴巴:111

这个群是员工们拿小号建的吃瓜群,彼此之间谁也不知道是谁,聊起天来更肆无忌惮。

群里好几百个人,但平时常聊天的只有十来个。

而这会儿,他们突然都跟诈尸了一样,在群里疯狂接龙111。

张简一边在心里谴责,一边发了条消息出去。

老奴闪亮登场:1

他今天就要看看,哦不是,批判,批判这种拿领导取乐的行为!

他红着眼眶,看向面前冷漠的男人:你不是说我穿粉色好看吗,怎么,现在不敢睁眼看我了?那我们的那些年,在你心里算什么呢?

听他提起曾经,男人脸上的表情有些动容,却还是狠着心问:粉色娇嫩,你如今几岁了?

二分钟后,群里。

现代傲气奴才:祁总也真是的(捂额)

老奴闪亮登场:有后续吗有后续吗

“小宋,我订了下午茶,你去拿上来跟宋姐分一分。”

小宋慌忙收起手机,条件反射地站起来,笔直地朝着路过离开的纪初禾敬了个礼:“好的老板!”

纪初禾脚步一停,回过头上下打量着他。

小宋紧张得藏在工位后面的脚疯狂摩擦地面。

终于,他听到纪初禾叹了口气:“年轻人有活力是好事,倒也不用这么绷紧,上班本来就很累了,放松一点。”

小宋心头

一松(),感动得热泪盈眶:老板你真好。

纪初禾点点头:我先走了?()?[(),你去拿奶茶上来喝吧。”

小宋捞起手机,飞快地在群里发出一条消息。

月薪二千八整天笑哈哈:等我下去拿个外卖再写

另一边,刚上电梯的纪初禾包里手机一震,她拿出来看了眼群消息,敲字回复。

想给领导一嘴巴:我回家之前还看不到后续就把你写的那篇发给祁北墨看

二千八手速很快,纪初禾到家之后,果然在群里看到了新鲜出炉的后续。

她咬着手指,看得嘎嘎乐。

回到大号时,一条好友申请弹了出来。纪初禾手一滑点了同意。

南城第一深情:嗨baby

有些人一出口就能看出他是谁,看在刚刚看了他的同人文的份上,纪初禾暂时没删他。

她这会儿没事,随手点开了明炀的头像。是一张屋顶上的月亮。

这张照片原本的样子,是白月光坐在屋前的秋千上拍的,一边是国外乡间的小木屋,一边是树下荡秋千的女生。

作为以朋友身份和白月光相处的人,明炀连头像都只敢截图右上角那一小片月亮。

现代社会太浮躁了,人们总把深情叫做舔狗,纪初禾觉得不能管明炀叫舔狗,得叫傻逼。

而此刻,那个傻逼见纪初禾没有理他,正在疯狂地发消息骚扰。

南城第一深情:白天可能有点误会,但是我是真的觉得你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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